长沙市卫生局:孕产妇领保健手册可重复检查
导读: 李老汉的幸福生活红网6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刘少龙实习生黎棠)近日,有连续报道个别区妇幼保健机构在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时强制检查收费问题。昨日,长沙市卫生局就此积极调查并迅速采取措施,纠正妇幼保健工作中的…
李老汉的幸福生活
红网6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少龙 实习生 黎棠)近日,有连续报道个别区妇幼保健机构在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时强制检查收费问题。昨日,长沙市卫生局就此积极调查并迅速采取措施,纠正妇幼保健工作中的强制检查行为。
长沙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是妇幼保健工作中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控制孕产妇死亡率的一项有效措施,近几年来使长沙市孕产妇死亡得到较好的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处在全省各市州最低水平,城区接近于零。
针对近期有的区妇幼保健机构发生的在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时实行检查收费的问题,2007年2月,长沙市卫生局就已制定相关政策,明确:“严禁在发放《围产保健手册》时,乱收费、收费、一次收取多次检查的费用。怀孕妇女已在其他产科单位进行了早孕检查和产前检查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其在区妇幼保健所重复做产前检查或其他相关项目辅助检查,可将其所做的有效检查作为予以记录。”
长沙市卫生局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在发放孕产妇围产保健手册时收取各项检查费用、采取套餐收费或进行重复检查收费,应认可孕产妇已在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有效检查,收集好相关信息。在儿童保健管理中,对幼儿入园(托)前的体检,原则上在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但幼儿已在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有效检查应予认可,不得重复检查。
同时要求各区卫生局和妇幼保健机构在孕产妇保健系统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肃处理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各种违规及失职、渎职行为,将处理结果及时区和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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